“碧华山”轮与“皖南陵货0258”轮碰撞案例分析
An Analysis on the Collision Accident between MV Bihuashan and Wannanlinghuo 0258
王文强
2003年2月20日1250时,“碧华山”轮与“皖南陵货0258”轮,在南京新生圩港710泊位外发生碰撞事故,“皖南陵货0258”轮当即沉没,一人死亡,部分货物受损。“碧华山”轮左舷前部水线附近部分油漆划落。现将该案例分析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 船舶概况
(一)“碧华山”轮:
船名:碧华山
船籍港:广州
呼号:BRUB
IMO编号:8848018
船质:钢质
船舶种类:散货船
总吨:26835
净吨:11009
载重吨:39837吨
总长:195米
型宽:32米
型深:15.20米
吃水:10.10米
主机功率:7640千瓦
建成日期:1989-11-20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308号
证书有效期:2007-06-10
航行设备:雷达1台,GPS1台,高频电话2部和磁罗经等。
配员情况:按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该船配员符合标准。
(二)“皖南陵货0258”轮
船名:皖南陵货0258
船籍港:南陵
船检登记号:2001C2300485
船质:钢质
船舶种类:机动货船
总吨:582
净吨:326
参考载货吨:860吨
核定航区:A级
总长:53.65米
船宽:10.25米
型深:3.9米
满载吃水:3.18米
主机功率:220千瓦
建成日期:2001-6-10
船舶登记价值:220万
船舶所有人:任甫平
地址:南陵县太丰乡马元村
船舶经营人:南陵县第一航运公司
证书有效期:2003-6-28
航行设备:磁罗经1台,雷达1台和1台VHF
根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该轮连续航行已超过16个小时,至少应配备7名船员。事发时船上只有四名船员,配员不足。
三、航道、水文和气象情况
事发地位于南京新生圩港710泊位附近。此处为长江草鞋峡捷水道与宝塔水道两流交汇水域,水势由东北折向东南,沿乌龙、栖霞等宁镇山脉山脚而下。地势平坦,水域宽阔,平均水深超过20米。上行船舶沿右岸一侧行驶。当日,天晴,视距大于5公里,东到东南风3-4级,最高水位1120时4.56米,最低水位2010时3.75米。
二、 事故经过
(一)“碧华山”轮
2003年2月6日2155时,“碧华山”轮满载3.8万多吨铁矿砂从澳大利亚丹皮尔港始发,前往南京新生圩港。
2月17日1400时,抵达长江口。
2月18日0815时,由船长驾驶进长江口。
1515时,在宝山交接点接长江引航中心两名引航员上船。
1825时,在通州水道13#甲南侧锚泊过夜。
2月19日0813时,起锚续上。
1545时,在江阴交接点更换引航员,两名长江航员上船引航。
1740时,抵西新圩抛锚过夜。
2月20日0640时起锚续上,两名引航员轮流引航。
1102时,“碧华山”轮进入南京辖区,航速“前进四”,航向不定
1135时,过仪征红浮,进张子港水域,航速“前进四”,“碧华山”轮沿主航道进入南京新生圩港,航向不定。
1215时,当“碧华山”轮行驶到孔家村附近,两引航员换班引航,但都在驾驶台,一人主引,一名协助了望。车钟“前进四”船速为11.11节,航向268度,此时驾驶台除两名引航员外还有船长、舵工、三付和一名实习船员共六人。
1220时,协助了望的引航员用VHF在27频道与港调联系,告之本轮预计1300时抵泊位,要求拖轮协助靠泊。航向270,航速11.3节。
1230时,当班引航员告诉船长准备靠码头,同时与协助靠泊拖轮联系要求其在1245时前来助靠。这时“碧华山”轮了望人员,在其船首左前方约400-500米处发现了同向上行的数条内河小型船舶(其中有“皖南陵货0258”轮),因当时双方相距较远“碧华山”了望人员没有看清船名。此时航向283度,航速11.47节。
1234时,当“碧华山”轮行驶至栖霞油轮锚地上端附近,在海巡艇维护下,沿主航道驶过横驶区,减速为“前进三”。航速为9.1节,航向266度。此时引航员发现“皖南陵货0258”过江后正在“碧华山”左前方,沿南岸上行,引航员判断没有影响继续上行。
当“碧华山”轮行驶至水厂码头附近时,引航员刘德贵通过望远镜发现在709泊位上有拖轮正在移泊,随用高频电话与调度联系,调度告知:“宁港拖901正从709泊位下移到710泊位”。
1242时,“碧华山”轮平乌龙庙1#浮“前进二”。此时船位距南岸约330米。
1243时,“碧华山”轮“前进一”。当“碧华山”轮在行驶至距泊位下约400米时船长提醒引航员“船位是不是开了点?”,引航员随即下舵令,左对舵20,将航航向向左修正5度。船首向左转动。
1245时,引航员下令“停车”,船头继续向左偏转。这时引航员叫右舵试图控制住船头向左偏转速度。舵工报告无舵效,船首继续向左偏转,引航员很快又要了“正舵”“倒车”。这时协助了望的引航员提醒当班引航员“抛锚”。
“碧华山”轮船首继续向左偏转,与左侧同向行驶的“皖南陵货0258”相距越来越近。
1248时,引航员下令抛右锚。右锚入水。
1249时,“停车”。
1250时,引航员发现左侧的“皖南陵货0258” 加速继续向前行驶,随即用“进车”“右舵”试图将本轮船头让开,但由于双方相距太近,在新生圩港710泊位下端,距岸边码头约50米的江面对开处,“碧华山”轮左舷前部与“皖南陵货0258”轮中后部发生碰撞。
(二)“皖南陵货0258”轮
2003年2月18日晚“皖南陵货0258”与“湾址货2138”、“南陵0323”“南陵货0528”、和“联顺029”一起到南通2#锚地过驳,装“铜金砂”。
2月19日0700时,过驳完毕,“南陵货0258”轮装“铜金砂”约1300吨。
1300时,起航上行,目的港铜陵。船舶开航时,船上有船主及船员货物押运员共5人。一路上两驾驶员轮流驾船。
2月20日0800时,过镇江龙门口,船长接班驾驶,继续上行。
1000时,左右到新河口附近,大副接班驾驶,航速约8-10公里/小时。
1200时,左右当“南陵货0258”轮行驶至龙潭3#浮附近时,船主下舱休息,押运员已在左舷舱内休息,驾驶室内有当班驾驶员和一名水手。此时航速约10公里/小时。继续沿上行航路上行。
“皖南陵货0258”在太平圩附近过江后沿南岸一侧行驶,接近乌龙庙2#浮时,在乌龙庙1#浮附近,发现了正在上行的“碧华山”轮,“皖南陵货0258”驾驶员判断没有影响,继续沿南岸上行。
当“皖南陵货0258”轮行驶至距新生圩港“710”泊位约200米时,驾驶员发现“碧华山”轮正转向向710泊位接近,与本船有碰撞危险,于是便加快车速,试图快速通过“710”泊位。
1250时,在新生圩港710泊位下端,距码头约50米的江面对开处,“碧华山”左舷首部(距船首约50米部位)与“南陵货0258”轮中部接触碰撞,接着“碧华山”轮挤压着“南陵货0258”到了710泊位,“南陵货0258”轮沉没。
碰撞发生时,正在“南陵货0258”船后部的水手快速跑到舱口喊船主和押运员出来,船上四名船员船舶沉没前跳到距本船约2米的码头护木上脱险,押运员没能及时脱险,随沉船一起沉入水中死亡。
五、 事故损失
(一)“皖芜湖货0258”轮于3月16日打捞出水,经现场堪验,该沉船出水后由于船舱破损,船体进水,不能自浮,且船体扭曲变型严重,经评估其船舶修复费用超过该船舶实际价值,推定全损。
(二)“皖南陵货0258”轮所载约1300吨“铜金砂”,已打捞出水约683吨。
(三)“碧华山”轮外部无明显损伤。
(四)“南陵货0258”轮货物押运员死亡。
六、 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
(一)“碧华山”轮
1、操作不当、船舶失控。
该船属“三超船”操纵能力受到限制,靠泊时需要大马力拖轮协助,该轮快要临近泊位时引航员发现泊位不空,需要待泊,引航员采取在泊位下方等待待泊,于是该轮在协助靠泊的拖轮还没有到达的情况下减速,行驶至新生圩港710泊位下端附近水域时,因船位与南岸横距较大,在调整船位时,引航员用舵过大,用舵后,导致船首向左移动,与710泊位下角呈关门势态,引航员发现后船已经处于失控状态,无法制止船舶偏转。而此时“南陵货0258”正行至710泊位下方,前有凸出的710泊位,右有船长近200米“碧华山”轮,位置与“碧华山”轮船首平齐,左右后三个方向均无去路,只好加速向前,终因“碧华山”轮船首偏转过快,船首压向“南陵货0258”中部,将该船压向710泊位下角,将该船挤沉。因此分析认为“碧华山”引航员用舵、用车不当,造成轮失控,是构成碰撞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风、流影响较大。
事发时正值当日高潮后约一个半小时,流速最大,且事发地水流由北向南岸压,再加上东南风4-5级,“碧华山”轮又是后置型驾驶台,后部受风面积远大于船首,由此形成强劲的偏转力矩,尽管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没有明显效果。因此“碧华山”轮驾引人员对风、流影响考虑不足,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原因之一。
(二)“皖南陵货0258”轮
1、 疏忽了望,避让措施不当。
“南陵货0258”轮在航行中没有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在已发现“碧华山”轮向己驶来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将船控制住,同时也没有及时听取现场监督艇的警告,而是错误地选择加速,试图强行通过“710”泊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2、 船舶超载。
据调查,“南陵货0258”轮本航次在南通装货约1350吨,超过其船舶证书上所核定的参考载货量860吨,船舶属超载航行。由于该船舶超载,船舶的机动和操纵性能大幅降低,该加速时加不上去,该停车时停不下来。同时由于船舶超载,船舶贮备浮力减少,碰撞发生后,船舶数分钟内迅速沉没。因此,“皖南陵货0258”轮超载航行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 配员不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该船应至少配备7名船员,而该船在实际航行中,船上只4名船员,且持证船员只有2名,船舶配员不足。由于该船舶实际配员不足,航行中行成不了有效的航行值班和了望制度,疲劳驾驶,也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间接原因。
4、“南陵货0258”轮所属的运公司对船舶安全管理不善。
“南陵货0258”轮所属的航运公司让没有水上工作经验的人随船,至使事故发生时其他船员均正常脱险,而该人员却没能及时脱险,是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又一因素。
综上,“碧华山”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第七条的规定,在本次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责任。
“皖南陵货0258”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三)项、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1991)》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在本次事故中应负次要责任。。
七、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建议
(一)船舶在任何时刻都要用安全航速航行。大型船舶特别是象“碧华山”轮这样的近四万吨的船舶,在到达泊位附近时,更要严格控制好船速,应将航速降低到足以保持航向和船位的最小程度,并在与泊位保持适当横距的位置上耐心等待拖轮前来助靠,否则一当出现意外情况船舶很难控制。
(二)船舶驾引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驾引水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任何时刻都要谨慎从事。对引航人员来说在接受引航任务时,要充分了解受引领船的船舶结构、类型和操纵性能、特点,充分运用良好的船艺,保障受引领船的安全。对“碧华山”轮船长来说,在已发现本船舶在到达新生圩码头附近时,船速较快,只是提醒引航员注意,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避免。因此该船长对本次事故有不可推却的责任。
(三)各船舶公司要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皖南陵货0258”轮配员不足,且船上持有效适任证书的人员只有两人,船舶超载。这反映了航运公司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上存在较大的问题。只重经济效率,不抓安全生产,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