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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海事行政许可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 者:董德山

    随着2004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更加规范、便民、高效,海事管理机构也不例外,20064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又与大家见面了,这将表明海事行政许可将更加公开、透明、便捷,为了进一步提高海事行政许可的办事效率,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少走弯路和错路,本人结合自己在海事政务中心的工作实践,向申请各类海事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几点建议:

一、  熟悉海事法律、法规

每一项海事行政许可都是依据有关水上交通安全、防污染等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申请人在办理海事行政许可前,首先应当了解海事政务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和法律依据,找到对应的法律、法规,熟悉所申请的海事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其他相关内容,为快捷申办海事行政许可打好基础。如在申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前,申请人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的各项内容以及第二章关于施工者的资格和申请条件;在办理船舶登记前应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其次,申请人对现行的海事法律、法规的细节内容,需要得到进一步了解的,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网站详细了解,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在船员学历和资历的确认方面,存在新老规则的过渡期适用问题,交通部海事局都有明文规定,很多船员并不十分清楚,申请人只有事先进行详细了解,才能达到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遵守海事许可程序

严格遵守海事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是快捷申请海事行政许可的前提,也是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如各类海事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的正确填写、申请人身份的确认、申请受理期限、鉴定检验资质的认可、船员资历的时限要求、听证申请时间等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是内容合法的重要保证。《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行政许可的格式文本。申请人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前,应当直接到海事管理机构或通过海事网站下载获取空白申请的格式文本,并详细了解规范填写要求,提前做好申请表中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实践证明,遵守海事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是减少补正和退档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  掌握海事行政许可条件和前提

20064月上旬,一艘安徽籍“HQ”运载纸张来宁,途中遇大风浪,船主对《船舶海事签证办法》一无所知,来宁一周后,将全部纸张卸到货主仓库验货时,发现部分纸张受潮,匆忙去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向船方提出要有经海事管理机构签证的《海事声明》,但《船舶海事签证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船舶申办海事签证,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海事声明应在船舶抵第一到达港24小时内递交当地签证机关,在港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在船舶抵港后立即递交当地签证机关;
 (二)船舶抵港前已发生或可能引起船舶或货物受到损害的,必须在开舱卸货前,将申报文书递交给签证机关或先行将其内容用电报、电传等形式通知签证机关。

以上两点,“HQ”轮均未按照规定去做,结果造成了本不应该承担的经济损失,令人惋惜。

每一项海事行政许可都有它的前提和条件,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掌握每一个细节内容,否则将会散失保护自身利益的大好时机。

四、  关注水上交通安全信息

(一)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会产生修正案和司法解释,有的直接影响着海事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养成关注水上安全信息的习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NSM规则)对国内船舶是分批实施的,每一批适用的船舶种类和实施时间各不相同,申请人如不及早应对,并按时取得《符合证明》和《安全管理证书》,就有可能影响到所属船舶的正常营运,又如前面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在生效后,相继出台的一些针对现任船员的过渡期管理办法是有严格的时间控制的,申请人如不及时了解,错过过渡期的时限,将自动失去一些优惠措施。

(二)及时了解海事行政许可的便民措施和信誉管理办法,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前办妥所申请的许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行政管理机关的便民措施和信誉管理办法也在不断出台,如一些海事部门将《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审批,从规定的2个月,提前到了20个工作日,又如一些海事部门实行了白名单制船舶管理和三星级船员公司管理,都从一定程度上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了更加便利和更加优惠的待遇。使海事行政许可变得更加简单、快捷。

(三)登陆信息平台  随着海事信息化管理的逐步推进,港航之间交流的平台越来越广泛,如网络、报刊、电子邮箱、安全例会制度、文明共建等。通过信息平台,一方面可以掌握水上安全管理最新情况,如船舶定线制、通航水域施工作业情况、海事执法模式改革等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海事行政许可向着更加高效、便民的方向发展。

海事行政许可涉及的内容较多,各项海事行政许可的条件和具体要求也不尽相同,建议业务量较大,涉及海事行政许可范围较广的单位,相对固定申办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要求,船上应该配备的重要计划和手册,由于其专业性较强,建议先由专业人士编制,然后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最大限度地减少修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快捷申办海事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航运经济发展是船舶单位和海事管理机构的共同愿望,以上几点建议提供给需要或准备申请海事行政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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