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
“两防”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2007年11月3日
南京海事局开展夜间统一执法行动
为深入开展“两防”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夜间航行船舶违法行为,加强事故预防预控,稳定辖区安全形势,南京海事局于10月31日、11月1日两天开展了夜间统一执法行动。
此次夜间统一执法行动主要对到港及航经南京长江段的违反船舶定线制航行、超载运输货物、夜间航行或锚泊不按照规定显示信号船舶、占用航道作业的渔船等违法船舶进行重点查处和纠正。
行动期间,出动海巡艇12艘次,航行38小时,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船舶94艘次,查获违法船舶16艘次,其中超载船舶10艘次,驱赶占航道捕鱼船5艘次。同时执法支队不定时实施现场检查,VTS值班室在统一执法行动开始时,不间断的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安全,并接受现场海巡艇的检查。整治期间,大胜关长江大桥海事处加强了对大桥水域的维护,上下游通航管区上下联动,按照“一盘棋”的要求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执法,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以加强船舶依法航行的自觉性。
为确保本次统一执法行动的顺利完成,南京海事局还成立了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这次统一行动,提前安排人员确保夜间统一执法行动有序展开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及时消除龙潭港吹填工程安全隐患
11月3日,南京海事局执法人员在龙潭港四、五期吹填工程现场水域巡查时发现有部分作业船舶存在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南京海事局召集工程承包单位负责人召开现场安全分析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龙潭港四、五期吹填施工期间施工作业和船舶航行安全。
会上,我局向施工单位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作业船舶不得遮盖船名,不得超载运输,要按规定显示信号,并应在划定的采砂和吹填水域范围内作业,过江时应主动避让正常航行的船舶和锚地停泊船舶。同时要求所有作业船舶应按规定办理船舶签证。
工程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内部安全工作,积极配合海事部门的管理,确保施工期间施工作业和船舶航行安全,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抄送:市安委会,江苏海事局“两防”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