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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海事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大厂海事处(以下简称大厂海事处)于2001年6月18日在原交通部南京长江港航监督局大厂监督站与原南京市大厂港航监督所部分人员基础上挂牌成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的派出机构。南京大厂海事处原名为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南京分局大厂监督站,成立于1988年,1989年更名为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大厂监督站。2001年6月18日,随着全国水监体制改革的开展,南京大厂海事处正式成立,工作人员由原大厂监督站和原大厂港航监督所部分人员组成。2004年7月1日,实施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后,在原来基础上成立南京大厂海事处海事执法大队,实行一门两牌、合署办公。2005年12月13日,完善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后,南京大厂海事处不再同时挂大厂海事处海事执法大队牌子;2007年8月1日随着执法管理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又对大厂海事处工作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其中监督管理覆盖了南京长江大桥到八卦洲头长江北岸的静态管理。 
    大厂海事处现位于南京长江宝塔水道下游段北岸岳子河口旁(即扬子石化厂区扬子8#码头向东100米附近)。南京大厂海事处下设南钢办事处、南化办事处,有在册正式职工19人,其中执法管理类人员17人,趸船水手2人,另有聘用编外合同工4人,海事执法车1辆、趸船1艘。 
    大厂海事处管辖范围为“上至西方角下至天河口,呈C字型”的宝塔水道水域、两岸及南京长江大桥与天河口下口之间的长江北岸沿岸。主要负责辖区内的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载运内贸危险货物申报审核、船舶在港作业备案审查等当场办理的海事行政许可、报备事项;对岸线、码头、作业点、服务区、修造船厂、加油站、靠泊船舶的安全停泊、作业、防污染、配员等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辖区内渡口渡船及“四客一危”船舶,按权限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征收辖区内的船舶港务费;现场核查、监管行政许可(报备)事项(不包括宝塔水道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或活动的许可)。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置和调查取证,并按权限处理。组织实施宝塔水道水上日常巡航。实施桥区、锚地、停泊区、水上服务区、专用航道、掉头区、泊位、渡运区等通航环境、秩序监管。 应急处理宝塔水道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置险情,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协调宝塔水道内的搜救行动,实施对特种船舶的维护。实施季节性安全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等大中型企业沿宝塔水道北岸依江而建,其生产原料、成品进出水上均依赖宝塔水道。宝塔水道一直为大厂海事处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宝塔水道上至西方角下至天河口,呈C字型,全长22公里;两岸共有码头65座,其中万吨级码头6座、开放码头9座、危险品码头18座,最大吨位码头为扬子16#码头(35000)。年进出港船舶1.5万艘以上,货物吞吐量2千万吨左右,其中危险品货物近8百万吨;另外南京长江二桥北汊桥也横跨宝塔水道。宝塔水道开挖人工港池1个,为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港池为直立式码头,全长400M、泊位6个、航槽进口处宽70M、港池宽70M,常年可以靠泊2000吨级船舶。 宝塔水道内还有渡口两道,临时锚地 2 处 。近年来,随着扬巴公司投产、南京化工园投产、南钢港池投产和南京化工厂新项目上马,码头建设和升级,货物吞吐量将大幅增长,船舶进出更加频繁,南京大厂海事处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大厂海事处自成立以来,根据辖区通航环境复杂,船舶进出量多、种类杂、危险品量大、品种多,监督管理要求高、任务繁重等特点,通过强化现场监管,突出预防预控,严格小型液货船检查,加大防污染监督力度,坚持动静结合,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实现执法,在安全、防污染监督管理方面依法履行了应尽职责,实现了辖区航行安全、水域清洁的目标,为口岸开放、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几年来,大厂海事处先后多次获得“江苏海事局先进集体”、“南京海事局先进集体”、“南京口岸文明共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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