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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海事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栖霞海事处于2001年6月18日在原交通部南京长江港航监督局栖霞监督站与原栖霞区港航督所部分人员基础上挂牌成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的派出机构。栖霞海事处原名为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南京分局栖霞监督站,设立于1973年,1989年更名为交通部南京长江港航监督局栖霞监督站。2001年6月18日,随着全国水监体制改革的开展,栖霞海事处正式成立,工作人员由原栖霞监督站和原栖霞区港航监督所部分人员组成。2004年7月1日,南京海事局实施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后,在原来基础上成立栖霞海事处海事执法大队,实行一门两牌、合署办公。2005年12月13日,进一步完善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后,海事处和执法大队在地理位置上实现分离,栖霞海事处不再同时挂栖霞海事处海事执法大队牌子。
    栖霞海事处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四板桥108号,下设摄山办事处。全处现有正式在职职工20人,其中执法管理类人员13人,海巡艇船员5人,另有聘用编外合同工3人。在职职工中,大专及以上学历13人,占总数的65%;中高级职称技术人4人。配备囤船1艘,海事巡视车1辆;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
    栖霞海事处管辖范围为金扬码头下沿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摄山基地下界之间的长江南岸;天河口下口与龙潭9号系船浮之间的长江北岸,全长约29Km。包括岸线、码头、作业点、服务区、修造船厂、加油站、拆船厂、靠泊船舶等。主要负责辖区内的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载运内贸危险货物申报审核、船舶在港作业备案审查等当场办理的海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岸线、码头、作业点、服务区、修造船厂、加油站、靠泊船舶的安全停泊、作业、防污染、配员等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辖区内渡口渡船及“四客一危”船舶,按权限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征收辖区内的船舶港务费,并对靠泊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实施海事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辖区内有金陵石化炼油厂、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船舶服务分公司、南京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栖霞作业区等国家大型骨干企业;辖区内共有码头63座,其中万吨级以上码头9座,5000--10000吨级码头20座,正式对外开放码头4座,临时接靠国际航行船舶码头4座;锚地2个,其中,油轮锚地1个,原油中转过驳锚位5个,是长江上主要的原油中转基地;有客渡1道,客渡船3艘;水上过江电缆1道;取水口4个;加油站点4个;修造船厂1个。近年,辖区货物吞吐量近4000万吨,其中以油类为主的危险货物3500万吨,是长江下游危险品港区和小型液货船集散地之一;年进出口船舶签证近5万艘次,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1万多艘次。
    栖霞海事处辖区内货物吞吐量大、危险品比例高、码头密集度高、管理难度大。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以来,栖霞海事处坚持通过强化现场监管,突出预防预控,严格小型液货船检查,加大防污染监督力度,净化通航环境,实现了辖区安全形势逐年稳定。成立以来,栖霞海事处多次获得“江苏海事局先进集体”、“南京海事局先进集体”、“南京口岸文明共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于2005年进入“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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