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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承诺

 

 

1、对海事政务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对外,同时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咨询。

2、实行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接电和受理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引导、指明、答复、转交工作,做到一次接触,内部扭转

3特殊情况船舶登记可申请加快办理;船舶文书核发可申请加急办理。

4、提供水位、气象、航行状况的信息。

5、航行通告、安全信息、新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在局外网上及时公布。

6、设立局长信箱,接收行政相对人的来信和邮件,及时解答问题。

7、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船舶,共建安全畅通文明航区,努力打造水上高速公路

8、努力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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