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运公司:
为切实践行交通运输部“三个服务”的精神,帮助辖区内航运公司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海事法律法规,提高船舶管理水平,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力度,提升南京籍船舶形象,同时也为提高航运公司岸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辖区内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我局将对航运公司海事法律法规培训的需求进行调研统计,以制订下一步培训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航运公司将培训需求(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课时等)于2008年8月15日前上报至南京海事局政务中心。
2、联系人:彭燕;联系电话:83520656,58822146(传真)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调研 培训 通知
校对:郑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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