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南京海事局执法二大队在浦口码头检查到港船舶签证情况时,发现浙江籍“祥盛36”轮,船龄虽然只有2年,但船况维护较差,为确保该轮安全适航,海事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安全检查。经查该轮无航行资料(无海图和最近航海通告)和机舱油水分离器不能正常使用等14项缺陷,第二执法大队依法予以处理并通知船方纠正待海事复查合格后开航。
长期以来,南京海事局第二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辖区船舶安全适航监管,通过依法进行安全检查和强化对船员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认真履行了海事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