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ING MSA BULLETIN
第2008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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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环境公示的内容
● 航路设计情况(深水航路宽度、设标维护水深;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的宽度、设标维护水深;航路变更及航标的变动情况)
● 重点水域情况
●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 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 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 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 通航秩序情况
● 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 气象水文情况
● 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 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 各海事处、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 其他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现将2008年四季度南京长江水域的通航环境情况公示如下:
一、航路设计情况
南京海事局辖区四季度航路、航法均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规定的航路和航法执行。通航水域的航路有深水航路、推荐航路和专用航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水航路。长江南京段燕子矶以下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米航道宽度(不足500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低于200米)、10.5米水深为标准;燕子矶以上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米航道宽度(不足500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低于200米)、5月1日至9月30日以7.5米(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以6.5米)水深为标准。
(二)推荐航路。长江南京段太平圩以下在上行航路的外沿设计小型船舶的上行推荐航路,航路宽度为200米,水深5.0米。
(三)专用航道。长江南京段宝塔水道按各自靠右航行的原则实行分道通航,上界为八卦洲洲头西方角三角测点270度端线处,下界为天河口三角测点090度端线处。宝塔水道内扬子石化专用航道实行单向航行控制。乌江水道全航段为上行船舶单向航道,供上行小型船舶(队)上行通过,航道设标宽度为200米,设标水深为4.5米,禁止下行船舶通过。大胜关水道为南京市政府公布的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上、下口设置警示牌和禁航标志,除海事、公安、航道等排放达标的公务船外,禁止其他一切船舶进入大胜关水道。南京水道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期间,桥区8号和9号墩之间设立了一条66米的专用航道,以方便华润电厂、梅山等码头船舶靠泊需要。
二、重点水域情况
根据我局现场巡航执法反馈情况,下列水域为重点水域,请过往船舶经过时加强了望,谨慎航行:
(一)凡家矶水道。该水道上段微弯,新生洲头有浅滩上延,水道右侧多礁石,有凡家矶礁群和丽山礁,中、洪水期产生漩涡花水,存在部分下水船占用上水航路(分隔带)航行的现象。
(二)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水域。目前已进行钢轨梁架设作业,对航行船舶影响很大,桥区水域禁止船舶淌航。
(三)渡运水域。长江南京段共有板桥汽渡、中山轮渡、燕子矶渡口、沙洲桥渡口等多道渡口,客汽渡船横越频繁,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四)南京长江大桥、长江二桥和长江三桥桥区水域。经过桥区水域的船舶要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严禁船舶淌航。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钢轨梁架设作业。
(二)南京过江隧道江心洲右汊大桥施工作业。
(三)华能金陵电厂二期工程15号标段码头及相关工程作业。
(四)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码头疏浚作业。
(五)南钢二号码头排放口水下挖泥工程作业。
(六)南京四通运输有限公司原料码头清淤施工作业。
(七)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水工码头Ⅱ标段灌桩工程作业。
(八)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二号码头排放口水下挖泥作业。
(九)南京龙潭港区四期码头工程施工作业。
(十)南京热电厂2×600MW上大压小工程取排水工程作业。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目前南京长江水域凡家矶水道、南京水道、龙潭水道、仪征水道等部分航道均有少量渔船进行捕捞作业;在长江153#浮-154#浮、乌江2#白浮和长江122#浮附近水域时有小型吸砂船作业。航经上述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渔船和采、运砂作业船舶。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部分船舶已停航,加上每天到港和过境海船较多,而可供船舶锚泊的锚地较少,锚地压力较大,请各相关船舶合理安排船期,过境船舶尽量避免在南京长江水域锚泊。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南京VTS系统因设备改造,部分暂停运行。
AIS系统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第四季度,南京长江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船舶超载运输、违反定线制航行、未按规定显示信号、违法施工作业、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请过往船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八、气象水文情况
目前,正值冬季,寒潮大风和浓雾将可能频繁影响南京长江水域,各船舶应积极关注天气预报和有关航行信息,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我局将通过VHF、手机短信平台和签证窗口等多种方式,及时提供气象服务,各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机构发布的航行警告和相关规定,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一)2008年10月17日1400时,“鑫武56”在长江宝塔水道因主机失控触碰南京热电厂2X600MV上大压小工程码头。
(二)2008年10月28日2000时,“宝源08”在仪征洗舱站码头靠泊过程中与一空载上行船(船名不详)发生碰撞。
(三)2008年10月29日0950时,“皖寿县货5998”下水与由南向北划江“长燃油供22”在龙潭水道127#红浮发生碰撞事故。。
(四)2008年11月4日2340时,“皖兴达19”上水因走错航路与锚泊在长江139#红浮附近水域“宁渔10001”发生碰撞事故。
(五)2008年11月14日0405时,“皖江安19”与“苏盐货83089”在长江仪征水道125号红浮发生碰撞。
(六)2008年12月10日1820时,“皖宣城货5273”与“皖颖上货166”在长江152#红浮附近水域发生碰撞事故。
(七)2008年12月19日1340时,“金宝号”在上水航行至长江南京水道银砂码头,因受风力影响,与银砂码头发生触碰事故。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根据南京长江水域安全形势特点,四季度我局分别对事故、险情多发的重点时段和水工作业、桥区等重点水域,安排海巡艇加大检查疏导力度。
(二)针对过境船舶超载的现象,我局充分发挥超载拦截线的作用,加强对超载运输船舶的拦截检查,有力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十一、各海事处、各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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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管辖范围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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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山海事处 |
乌江河口与慈湖河口连线与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之间的长江两岸以及新生洲、新济洲、子母洲、邱汀洲、新潜洲环岛 |
025-86705605 |
|
2 |
大胜关长江大桥海事处 |
上界为大桥8号浮与两岸的垂直连线,下界为大桥1号浮与两岸的垂直连线 |
025-8670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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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浦口海事处 |
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与南京长江大桥之间的长江两岸 |
025-58867822 |
|
4 |
新生圩海事处 |
南京长江大桥与金扬码头下沿之间的长江南岸,草鞋峡捷水道八卦洲沿岸 |
025-858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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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厂海事处 |
宝塔水道及南京长江大桥与天河口下口之间的长江北岸,龙潭9#系船浮与南京海事局仪征值班待命点码头下端150米之间的长江北岸,宝塔水道八卦洲沿岸 |
025-57782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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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栖霞海事处 |
金扬码头下沿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摄山基地下界之间的长江南岸,天河口下口与龙潭9#系船浮之间的长江北岸 |
025-8576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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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潭海事处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摄山基地下界与新河口之间的长江南岸 |
025-85732369 |
|
9 |
第一执法大队 |
乌江河口与慈湖河口连线与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水域 |
025-5829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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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二执法大队 |
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与南京长江大桥桥区下界线之间水域和梅子洲、潜洲环岛陆域范围 |
025-8633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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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三执法大队 |
南京长江大桥桥区下界线与龙潭9#系船浮与张子港上塔形沿岸标连线之间水域 |
025-8577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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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第四执法大队 |
龙潭9#系船浮与张子港上塔形沿岸标连线与十二圩与新河口连线之间水域 |
0514-83634035 |
十二、其他
(一)南京海事局巡逻艇部署情况及巡航水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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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艇名 |
巡航水域范围 |
待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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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4
海巡0811 |
南京水道梅子洲头以上、凡家矶水道、乌江水道 |
第一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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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13 |
南京水道梅子洲头以上、凡家矶水道、乌江水道 |
第一执法大队梅山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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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护6号
护航2号 |
南京大胜关大桥桥区水域 |
南京大胜关海事处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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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7
海巡0815 |
南京水道、大胜关水道 |
第二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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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1
海巡0817 |
草鞋峡捷水道、龙潭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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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12 |
龙潭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栖霞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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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9 |
龙潭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龙潭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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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5 |
草鞋峡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新生圩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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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10 |
宝塔水道 |
第二执法大队大厂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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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3
海巡0816 |
龙潭水道、仪征水道 |
第四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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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6 |
仪征水道 |
第四执法大队仪征待命点 |
(二)安全信息提示
今年南京长江水域水上交通事故数有所下降,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船舶在遵守各项规定的同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动遵守主管机关颁布实施的有关能见度规定,当视距不足1500米时,应停止航行,选择安全水域抛锚,不得冒险航行。
(二)各船员应加强对《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的学习,按规定航路行驶;各船舶要严格遵守规定,准确识别航标,正确选择航路,尽可能远离分隔带或分隔线,并与航标保持适当安全距离,以防碰撞航标或发生其他事故。
(三)各船舶应充分估计水流对船舶安全航行的影响。南京长江水域部分航道狭窄、弯曲,水流条件复杂。有关船舶,尤其是小型船舶(队)航经这些水域时,应及早控制船位,防止船舶落弯、失控甚至发生事故。
(四)船舶锚(停)泊期间,应制定并落实好足以保证安全的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恶劣天气下应加强对系缆绳、锚链、锚机等设备的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
海轮锚泊时,要保持适当抛锚链长,注意锚链受力情况,单锚锚泊时,应备好另一锚,防止船舶走锚或发生断链事故。
(五)船舶航行之前应对船舶的车、锚、舵、缆、助航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航行中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高频值守,以安全航速航行,密切注意周围动态,做好避碰工作。
南京海事局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