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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份海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

20091月份海事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

 

 

20091月,南京海事局依法查处各类海事违法行为88件,相较上月减少52.2%。其中对船舶处罚88件,对船员处罚0件。现将有关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查处情况

(一)各海事处查处情况

1、查处统计

 

检查船舶艘量

发现违法件数

处理违法件数

梅山处

150

6

6

大胜关处

240

4

1

浦口处

110

4

0

新生圩处

143

0

0

大厂处

229

6

6

栖霞处

117

5

5

龙潭处

423

12

0

合计

1412

37

18

 

2、与上月比较(处罚件数)

 

(二)执法支队及各水上执法大队查处情况

1、查处统计

 

检查船舶艘量

发现违法件数

处理违法件数

执法支队

 

 

 

一大队

236

25

20

二大队

104

34

34

三大队

240

13

12

四大队

233

4

4

合计

813

76

70

2、与上月比较(处罚件数)

二、统计分析

(一)按违法行为种类统计

1月份,查处违反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E类)行为83件,占查处总数的94.3%,比上月减少48.4%;查处违反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和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A类)的行为、违反危险货物载运安全监督管理秩序(G类)的行为和违反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秩序(J类)的行为分别为1件、2件和2件,占查处总数1.1%、2.3%2.3%

在查处的违反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行为中,超载运输39件,占违法行为总数的44.3%;未按规定显示信号13件,占总数的14.8%;未按定线制要求航行8件,占总数的9.1%;未按规定悬挂国旗7件,占总数的8.0%

 

(二)按海船和内河船舶统计

查处海船违法行为8件,占总数的9.1%,比上月减少了38.5%;查处内河船舶违法行为80件,占总数的90.9%,比上月减少了52.4%。

 

(三)按船舶省份统计

查处安徽籍船舶违法行为57件,占总数的64.8%,比上月减少了44.1%;查处江苏籍船舶违法行为13件,占总数的14.8%,比上月减少59.4%;河南籍船舶违法行为7件,占总数8.0,比上月增加40;浙江籍船舶违法行为3件,占总数3.4%,比上月减少57.1%;其他省份船舶违法行为较少。

        (四)按船舶种类统计

查处普通货船违法行为70件,占查处总数的79.5%,比上月减少54.2%;其他种类的船舶违法行为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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