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辖区通航环境公示
NANJING MSA BULLETIN
第2009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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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环境公示的内容
● 航路设计情况(深水航路宽度、设标维护水深;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的宽度、设标维护水深;航路变更及航标的变动情况)
● 重点水域情况
●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 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 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 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 通航秩序情况
● 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 气象水文情况
● 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 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 各海事处、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 其他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现将2009年四季度长江南京段的通航环境情况公示如下:
一、航路设计情况
南京海事局辖区四季度航路、航法均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规定的航路和航法执行。通航水域的航路有深水航路、推荐航路和专用航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水航路。长江南京段燕子矶以下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米航道宽度(不足500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低于200米)、10.5米水深为标准;燕子矶以上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米航道宽度(不足500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低于200米)、5月1日至9月30日以7.5米(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以6.5米)水深为标准。
(二)推荐航路。长江南京段宝塔水道下口以下在上行航路的外侧设计小型船舶的上行推荐航路,航路宽度为200米,水深5.0米。
(三)专用航道。长江南京段宝塔水道按各自靠右航行的原则实行分道通航,上界为八卦洲洲头西方角三角测点270度端线处,下界为天河口三角测点090度端线处。宝塔水道内扬子石化专用航道实行单向航行控制。乌江水道全航段为上行船舶单向航道,供上行小型船舶(队)上行通过,航道设标宽度为200米,设标水深为4.5米,禁止下行船舶通过。大胜关水道为南京市政府公布的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上、下口设置警示牌和禁航标志,除海事、公安、航道等排放达标的公务船外,禁止其他一切船舶进入大胜关水道。
(四)航标变动情况:无。
二、重点水域情况
根据我局现场巡航执法反馈情况,下列水域为重点水域,请过往船舶经过时加强了望,谨慎航行:
(一)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施工水域。目前水上施工已进入收尾阶段,对航行船舶影响仍然较大,桥区水域禁止船舶淌航。
(二)渡运水域。长江南京段有板桥汽渡、中山轮渡、燕子矶渡口、沙洲桥渡口等多道渡口,客汽渡船横越频繁,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南京长江大桥、长江二桥和长江三桥桥区水域。经过桥区水域的船舶要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严禁船舶淌航。
(四)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施工水域。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目前已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对航行船舶影响较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龙潭水道和仪征水道。龙潭水道栖霞山以下航道弯曲,主航道偏右岸一侧,船舶航经各该水域时,容易造成落弯,过往船舶应加强检查,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防止船舶触碰沿岸设施;仪征水道航路较为复杂,船舶流量大,事故多发,请过往船舶谨慎驾驶。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施工作业工程。施工时间:长期;施工水域:南桥墩位置为长江龙潭水道南岸南京化肥厂港池下游约200米处,北桥墩位置为长江龙潭水道北岸龙袍洲划子口上游约1200米处。
(二)南京江宁区滨江水厂工程取水头部及引水管工程施工作业。施工时间:2009年10月12日至2010年2月28日;施工水域:长江南京水域凡家矶水道右岸侧,顺岸线自丽山塔型示位标上40米处起向上游100米处止,自岸线水沫线起向江心方向120米止的水域范围内。
(三)南京铜井四期码头工程施工作业。施工时间: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5月31日;施工水域:长江南京凡家矶水道右岸铜井港区铜井河口下游侧,自铜井三期拟建码头上端点起向上287米止,自江边水沫线向江心方向54米起,再向江心方向28米止的水域范围内。
(四)南钢原料码头、二号排放口码头港池及航道清淤工程施工作业。施工时间:2009年10月22日至2010年2月28日;施工水域:长江南京宝塔水道左岸黄家洲尾,南钢原料码头、二号排放口码头港池内水域及长260米,宽70米的航道水域范围内。
(五)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3-9号墩间钢梁架设施工作业。施工时间展期至2010年1月31日。施工水域:长江南京水道在建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桥位上游约700米处起,至桥位下游约600米处止的长江段面上。
(六)南京皇厂河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一号工区码头改造工程施工作业。施工时间: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5月30日;施工水域:长江宝塔水道左岸侧,皇厂河口下游480米至680米,水沫线200米,原皇厂河货运服务公司一号工区码头附近区域内。
(七)长江南京河段三江口节点护岸加固工程施工作业。施工时间:2009年12月24日至2010年4月3日;施工水域:长江龙潭水道南岸侧,三江口崩窝上边缘起向下游1340米止,自江边水沫线向江心方向120米的水域范围内。
(八)兴隆洲水上加油站上游水域疏浚工程施工作业。施工时间: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3月5日;施工水域:长江龙潭水道北岸侧,以双龙码头上端向江心方向150米为端点,向上游1500米,向江心方向60米的水域范围内。
(九)宁港囤2019沉船打捞作业。施工时间: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26日;施工水域:长江南京水道北侧,浦口21号码头前沿水域,自码头上边缘至下边缘长150米,向江心方向宽15米的水域范围内。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目前南京长江主航道附近水域作业渔船时有出现,航行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根据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南京长江水域全线禁采江砂,但在长江120#-122#浮、七坝附近水域时有小型吸砂船作业,大胜关高铁桥水域非法吸砂作业相对集中,而且夜间较为突出,航经上述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采、运砂作业船舶。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由于每天到港船舶较多,而可供船舶锚泊的锚地较少,仪征联检锚地、仪征油轮锚地、乌鱼洲锚地、栖霞油轮锚地、上元门锚地压力较大,请各相关船舶合理安排船期,过境船舶尽量避免在南京长江水域锚泊,小型船舶选择合适停泊区锚泊。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南京VTS系统因设备改造,暂停运行。
AIS、GIS、CCTV等设备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第四季度,南京长江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大胜关高铁桥等个别水域非法吸砂作业有所抬头,对过往船舶安全航行造成一定影响。另外违反定线制航行、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请过往船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八、气象水文情况
进入深冬后,寒潮大风和浓雾可能频繁影响南京长江水域,各船舶应积极关注天气预报和有关航行信息,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我局将通过VHF、手机短信平台和签证窗口等多种方式,及时提供气象服务,各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机构发布的航行警告和相关规定,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一)2009年10月7日2050时,“皖马货2911”航行至129浮时与锚地内锚泊船队“建水66”中驳船发生碰撞。
(二)2009年11月4日0330时,“皖池州货0223”航行至132浮时与锚地内锚泊的“分节油63036”发生碰撞。
(三)2009年11月9日0200时,“昌顺达19”航行至126-127浮间与同样顺航道行驶的“皖爱江1号”发生碰撞。
(四)2009年11月15日2110时,“长庆158”航行至130浮与锚泊船“东顺0066”发生碰撞。
(五)2009年11月20日2100时,“圣大96”在146红浮下游正常航行时船舶生活区突然发生火灾。
(六)2009年11月22日0040时,“宇航168”上水航行至126浮划江靠龙潭码头与顺航道下行的“皖阜南货0302”发生碰撞。
(七)2009年11月28日1630时,“炜伦10”在142黑浮上游与正在钻探施工作业的“大运018”发生碰撞。
(八)2009年12月3日0230时,“皖五河货1826”航行至127浮时与由北向南划江船“宁高凤158”发生碰撞。
(九)2009年12月17日1200时,镇江“万新208”航行至南京四桥北塔施工区下搁浅,当日1900时涨潮后脱浅。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根据南京长江水域安全形势特点,四季度我局分别在事故、险情多发的重点时段和水工作业、桥区等重点水域,安排海巡艇加大检查疏导力度。
(二)针对过境船舶超载的现象,我局充分发挥治超检查站的作用,加强对超载运输船舶的拦截检查,有力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针对辖区内非法吸砂作业碍航的现象,我局加强现场巡航纠正,并进一步做好与水政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持续治理非法吸砂行为,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十一、各海事处、各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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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管辖范围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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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山海事处 |
乌江河口与慈湖河口连线与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之间的长江两岸以及新生洲、新济洲、子母洲、邱汀洲、新潜洲环岛 |
025-86705605 |
|
2 |
大胜关长江大桥海事处 |
上界为大桥8号浮与两岸的垂直连线,下界为大桥1号浮与两岸的垂直连线 |
025-8670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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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浦口海事处 |
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与南京长江大桥之间的长江两岸 |
025-58867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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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生圩海事处 |
南京长江大桥与金扬码头下沿之间的长江南岸,草鞋峡捷水道八卦洲沿岸 |
025-858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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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厂海事处 |
宝塔水道及南京长江大桥与天河口下口之间的长江北岸,龙潭9#系船浮与南京海事局仪征值班待命点码头下端150米之间的长江北岸,宝塔水道八卦洲沿岸 |
025-57782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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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栖霞海事处 |
金扬码头下沿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摄山基地下界之间的长江南岸,天河口下口与龙潭9#系船浮之间的长江北岸 |
025-8576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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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潭海事处 |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摄山基地下界与新河口之间的长江南岸 |
025-85732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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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一执法大队 |
乌江河口与慈湖河口连线与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水域 |
025-5829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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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二执法大队 |
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与南京长江大桥桥区下界线之间水域和梅子洲、潜洲环岛陆域范围 |
025-8633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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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三执法大队 |
南京长江大桥桥区下界线与龙潭9#系船浮与张子港上塔形沿岸标连线之间水域 |
025-8577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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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第四执法大队 |
龙潭9#系船浮与张子港上塔形沿岸标连线与十二圩与新河口连线之间水域 |
0514-83634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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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治超检查站 |
南京凡家矶水道 |
025-85098020 |
十二、其他
(一)南京海事局巡逻艇部署情况及巡航水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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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艇名 |
巡航水域范围 |
待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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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4
海巡0811 |
南京水道梅子洲头以上、凡家矶水道、乌江水道 |
第一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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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13 |
南京水道梅子洲头以上、凡家矶水道、乌江水道 |
第一执法大队梅山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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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7 |
凡家矶水道 |
南京海事局治超检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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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2号 |
南京大胜关大桥桥区水域 |
南京大胜关海事处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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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2
海巡0815 |
南京水道、大胜关水道 |
第二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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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1
海巡0817
宁海护6号 |
草鞋峡捷水道、龙潭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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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12 |
龙潭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栖霞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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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9 |
龙潭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龙潭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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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5 |
草鞋峡水道 |
第三执法大队新生圩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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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10 |
宝塔水道 |
第二执法大队大厂待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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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3
海巡0816 |
龙潭水道、仪征水道 |
第四执法大队执法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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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0806 |
仪征水道 |
第四执法大队仪征待命点 |
(二)安全信息提示
各船舶在遵守各项规定的同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南京长江水域部分航道狭窄、弯曲,水流条件复杂。有关船舶,尤其是小型船舶(队)航经这些水域时,应及早控制船位,防止船舶落弯、失控甚至发生事故。主动遵守主管机关颁布实施的有关能见度规定,当视距不足1500米时,应停止航行,选择安全水域抛锚,不得冒险航行。
(二)目前南京长江水域处于枯水期,各船舶应充分估计水流、水位对船舶安全航行的影响,严格遵守《内河条例》、《定线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航标标示的航路内行驶。长江南京段易搁浅水域包括:长江乌江水道新生洲尾和新济洲头之间的口门水域;乌江1号和2号白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凡家矶水道155号、156号和156-1号红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南京水道144号黑浮外侧,自144号黑浮起、向下游500米的水域;长江草鞋峡捷水道西方角附近的长江140号-141号黑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龙潭水道栖霞油轮锚地B专用浮和H专用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仪征水道124号黑浮与仪征化纤厂专用浮连线向北岸一侧100米左右水域。
(三)各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和《关于划定长江江苏段禁止船舶掉头水域的通告》中的相关规定,谨慎驾驶,不得违章追越、掉头。
长江南京段桥区水域禁止船舶追越,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3000载重吨及以上船队禁止在渡运水域追越。
一类“禁掉区”禁止所有运输船舶在此水域内掉头;二类“禁掉区”禁止船长大于110米的运输船舶或船队在此水域内掉头。
长江南京段禁止船舶掉头区域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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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禁掉区名称 |
范 围 |
禁掉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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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板桥渡运水域禁掉区 |
上界:南岸凤翔码头与北岸七坝下测点的联线。
下界:南岸大胜关长江大桥8#红灯船与北岸桥8#白浮的联线。 |
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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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胜关长江大桥禁掉区 |
桥梁水域 |
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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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京第三长江大桥禁掉区 |
桥梁水域 |
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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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宁浦客渡渡运水域禁掉区 |
上界:南岸大兴码头上端与北岸宁港21号码头上端联线。
下界:南岸下关电厂码头下端与北岸宁港22码头下端联线。 |
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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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京长江大桥禁掉区 |
桥梁水域 |
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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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京第二长江大桥南汊桥禁掉区 |
桥梁水域 |
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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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河口禁掉区 |
上界:南岸惠宁公司码头最下端与北岸长江137#左右通航浮、天河口1#黑浮联线。
下界:南岸惠宁公司码头最下端与北岸化工园水厂取水口专用浮联线。 |
一类(5 -10月) |
(四)各船舶应及时收听有关气象信息,掌握最新气象和枯水期信息,分析气象和枯水期发展趋势,可能出现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时,应及早安全水域抛锚,并加强值班,以策安全。
(五)各船员应加强对《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的学习,按规定航路行驶;各船舶要严格遵守规定,准确识别航标,正确选择航路,尽可能远离分隔带或分隔线,并与航标保持适当安全距离,以防碰撞航标或发生其他事故。
(六)船舶锚(停)泊期间,应制定并落实好足以保证安全的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恶劣天气下应加强对系缆绳、锚链、锚机等设备的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
海轮锚泊时,要保持适当抛锚链长,注意锚链受力情况,单锚锚泊时,应备好另一锚,防止船舶走锚或发生断链事故。
(七)船舶航行之前应对船舶的车、锚、舵、缆、助航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航行中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高频值守,以安全航速航行,密切注意周围动态,做好避碰工作。
(八)近期,我局正在开展“六小船” 整治(小吸砂船、小渔船、小砂石运输船、小废油船、小住宿电焊船、小交通船)和治超活动,相关船舶要服从海事部门管理,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
南京海事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