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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局暂停一起水上施工作业

发布时间:2010-07-22浏览次数: 字体:【

  20107月191035时左右,中交某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承担南京港仪征港区608、609码头改造工程期间,所使用的一艘交通船与上水船舶“江海货运××”在施工水域发生碰撞,导致交通船沉没,船上2人落水并自救上岸。南京海事局第四执法大队在事故调查时发现施工方存在未落实安全责任制、使用非施工许可船舶参与施工等安全隐患,该队执法人员随即要求施工方立即暂停一切施工作业,并于2010721日下午向该工程项目部送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三点整改要求:一、认真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制,分包单位进行码头改造上部结构施工时,项目部应承担施工安全主体管理责任;二、施工现场应立即停止使用非施工许可船舶参与施工作业,停止使用不符要求的交通船;三、施工方应尽快落实汛期各项安全措施,增强安全意识不强,及时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目前,南京海事局第四执法大队正对该水工作业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允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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