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服务 海事文摘 
 
 
南京海事局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08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江苏海事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狠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现场巡航执法和VTS监控,重点强化旅客运输、危化品运输、超大型船舶的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国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998人次,执法车辆122台次,出动海巡艇260艘次,巡航时间1049小时,巡航里程3728公里,安全维护16.23万人次过江,辖区未发生一般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一、加强节日工作部署和宣传,紧急传达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一是92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从安全宣传、恶劣天气预警、载客船舶监管、现场巡查、隐患排查、内部管理等方面对国庆期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106日紧急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1]194号)和江苏海事局《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三是利用LED显示屏、宣传展板、电视等播放安全信息及视频,现场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0余份,加强对船员安全知识的宣传。四是积极走访辖区港航单位,通报辖区安全形势,分析安全形势现状,加强与港航企业的沟通,共同落实好国庆期间安全监管工作。五是通过网站和报纸等媒介发布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0篇,营造了良好的节日舆论氛围。

二、加强载客船舶管理,防止群死群上事故

一是9月底,局成立渡口渡船检查组对辖区内的主要渡口单位和渡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山轮渡、燕子矶渡口、沙洲桥渡口、皇厂河渡口、板桥汽渡等单位,排查出渡口渡船各类安全隐患及缺陷30余项,要求渡运单位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隐患的整改,保持船上 AIS 24小时开启状态,及时报告船舶动态,做好渡运安全工作。二是加大对非法载客行为打击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凡家矶水道、宝塔水道、划子口等水域巡查和驻守力度,防止非法载客行为发生。三是全程监控旅游船、游船,强化航次签证管理,保障旅游船、游船安全。

三、强化源头管理,把好审核关

一是严格船舶签证管理,把好船舶适航、船员适航、危险货物适装和恶劣天气开航关。共办理船舶进出港签1146艘次, 货物吞吐量1432724吨。二是强化船舶安全检查,共检查船舶20艘,国内内河船舶14艘次,缺陷157项;国内海船3艘次,缺陷32项;PSC检查3艘次,缺陷23项。三是严格危化品监管,加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审核力度,严格危险品现场作业检查。共审批载运危险货物361艘次,其中外贸船舶14艘次,内贸船舶347艘次。四是做好“十一”港建费开征的稳定工作,确保了国家规费应征不漏。

四、强化动态监管,维护通航秩序

一是加强VTS监控。强化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为”的动态监管和信息服务。共接收船舶报告3129艘次,跟踪船舶1541艘次,重点监控船舶289艘次,主动信息服务2127次,交通组织51次。二是突出“五区一线”等重点水域巡航,持续加大夜间巡航执法力度,海巡艇每日巡航8小时以上,其中夜间不少于2小时,纠正了23起渔船。采砂船碍航作业行为,查处船舶违章抛锚、超载等违法行为13起。三是加强了国家重点工程维护。24小时驻守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施工现场,保障了施工和通航的安全。四是继续加大船舶超载运输整治力度。共计检查船舶82艘次,查处超载船舶1艘,罚款0.3万元。

五、加强值班和应急反应工作

一是局领导带头值班,局机关和基层海事处、大队实行了24小时领导带班制,不在班的领导干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障各项应急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在桥区、渡区等关键水域位置增加多艘应急船舶,同时实行应急力量动态报告制度,随时掌控应急力量的动态位置,对因生产、工作需要离开预定应急岗位的,及时落实其他应急力量予以补充。三是开展了内部车、船检查,使船艇处于适航状态,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