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辖区通航环境公示
NANJING MSA BULLETIN
第201103期
通航环境公示的内容
● 航路情况介绍(深水航路宽度、设标维护水深;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的宽度、设标维护水深;航路变更及航标的变动情况)
● 重点水域情况
●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 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 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 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 通航秩序情况
● 气象水文情况
● 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 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 各海事处、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 其他
各船舶,有关船舶单位:
为规范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现将2011年三季度南京长江水域通航环境公示如下:
一、航路设置情况
南京海事局辖区航路、航法均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规定的航路和航法执行。
(一)深水航路。长江南京段燕子矶以下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米航道宽度(不足500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低于200米)、10.5米水深为标准;燕子矶以上通航水域:深水航道以500米航道宽度(不足500米的以实际航宽,但最窄处不低于200米)、5月1日至9月30日以7.5米(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以6.5米)水深为标准。
(二)推荐航路。长江南京段宝塔水道下口以下在上行航路的外侧设计小型船舶的上行推荐航路,航路宽度为200米,水深5.0米。
(三)专用航道。长江南京段宝塔水道按各自靠右航行的原则实行分道通航,上界为八卦洲洲头西方角三角测点270度端线处,下界为天河口三角测点090度端线处。宝塔水道内扬子石化专用航道实行单向航行控制。乌江水道全航段为上行船舶单向航道,供上行小型船舶(队)上行通过,航道设标宽度为200米,设标水深为4.5米,禁止下行船舶通过。大胜关水道为南京市政府公布的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上、下口设置警示牌和禁航标志,除海事、公安、航道等排放达标的公务船外,禁止其他一切船舶进入大胜关水道。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渡运水域。长江南京段有板桥汽渡、中山轮渡、燕子矶渡口、沙洲桥渡口等多道渡口,板桥汽渡24小时渡运,客汽渡船横越频繁,且辖区船舶流量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二)南京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三桥、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桥区水域内建有大量码头,船舶靠、离码头作业频繁,且南京长江大桥和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水流与桥轴线法向夹角7°,水流向南推压,船舶经过桥区水域的船舶要加强了望,保持安全航速,有序通过,严禁船舶淌航。
(三)南京长江四桥即将进行钢箱梁吊装作业,对船舶航行影响较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服从现场海巡艇的指挥。
(四)龙潭水道栖霞山以下航道弯曲,主航道偏右岸一侧,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容易造成落弯,过往船舶应加强检查,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防止船舶触碰沿岸设施。
(五)龙潭水道126#至130#浮水域,仪征水道北侧、南京水道南侧149#至150#浮、凡家矶水道北侧150#至152#浮沿岸建有大量码头,船舶频繁横越航道靠、离码头进行装卸作业,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安全通过。
(六)草鞋峡水道八卦洲洲头(西方角)有抛石护岸,水流紊乱,上行船舶驶过140#黑浮后,应尽早调整船位,沿左右通航浮内侧上行,切忌靠岸航行,防止发生搁浅。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施工作业工程。施工时间:长期;施工水域:南桥墩位置为长江龙潭水道南岸南京化肥厂港池下游约200米处,北桥墩位置为长江龙潭水道北岸龙袍洲划子口上游约1200米处。
(二)南京港铜井五期工程作业。施工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12月13日;施工水域:长江凡家矶水道右岸南京铜井港区十字河口下游侧,自南京永辉码头上角点始,顺岸线向上延伸300米止,自岸边水沫线向江心方向延伸不超过100米的水域范围。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目前,南京长江水域进入捕蟹季节,捕蟹作业的渔船较多,且有部分渔船占用航道作业,对船舶航行安全影响较大。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
根据市政府规定,南京长江水域全线禁采江砂,但在长江大胜关高速铁路桥水域、150浮至158号浮和长江119#至120#黑浮之间的世业洲洲头水域仍有部分小型吸砂船出没,且夜间较为突出,航经上述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采、运砂作业船舶,并及时向南京海事局指挥中心举报。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由于每天到港船舶较多,而可供船舶锚泊的锚地较少,仪征联检锚地、仪征油轮锚地、乌鱼洲锚地、栖霞油轮锚地、上元门锚地压力较大,请各相关船舶单位合理安排船期,过境船舶应尽量避免在南京长江水域锚泊。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南京VTS系统、AIS、GIS、CCTV等设备运行正常。我局将加大监控力度,强化对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行为监管,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通航环境。
七、通航秩序情况
2011年第三季度,南京长江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由于水工作业较多,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频繁、个别水域非法采砂碍航等因素,对过往船舶安全航行造成一定影响。另外,违反定线制航行、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给整个通航秩序带来一定影响。请过往船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八、气象水文情况
进入秋冬季节后,寒潮大风和浓雾可能频繁影响南京长江水域,各船舶应积极关注天气预报和有关航行信息,密切注意水位变化。各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机构发布的航行警告和相关规定,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一)2011年7月17日0030时,泰州籍散装化学品船“金顺118号”轮航行至144号黑浮附近水域时,与从城南河口驶出的扬州籍干货船“润扬5518”轮发生碰撞事故。事故造成“润扬5518”轮船舶右舷货舱围板凹进变形、部分钢板外翻撕裂。
(二)2011年8月23日0345时,“远大8”轮上水航行至长江140#浮水域时,在追越俞跺机01928过程中与其发生碰撞事故,船舶无危险,无人员伤亡。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根据南京长江水域安全形势特点,三季度我局分别在事故、险情多发的重点时段和水工作业、水上服务区等重点水域,安排海巡艇加大检查疏导力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针对过境船舶超载的现象,我局继续深入开展了防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加强签证管理,加大重点航段、重点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超载运输船舶的拦截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力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针对辖区内非法吸砂作业碍航的现象,我局开展涉砂船舶整治,加强现场巡航纠正,并进一步做好与水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治理非法吸砂行为,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环境。
(四)针对近期南京长江水域内水工作业较多,对航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我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适时增加对水工作业水域的巡查频次,积极纠正违章施工作业行为和相关隐患。
十一、各海事处、各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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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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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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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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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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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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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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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龙河口与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之间的长江两岸以及子母洲、邱汀洲、新潜洲环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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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7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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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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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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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与南京长江大桥之间的长江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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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86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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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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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圩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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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大桥与金扬码头下沿之间的长江南岸,草鞋峡捷水道八卦洲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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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58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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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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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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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水道及南京长江大桥与天河口下口之间的长江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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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77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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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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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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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扬码头下沿至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摄山基地下界之间的长江南岸,天河口下口与乌渔洲锚地之间的长江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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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576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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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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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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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摄山基地下界至新河口之间的长江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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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573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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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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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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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水道江苏段和154号浮连线至慈湖河口连线与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之间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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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29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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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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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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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洲洲头垂直连线至南京长江大桥桥区下界线之间水域和梅子洲、潜洲环岛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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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33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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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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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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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大桥桥区下界线至长江130号红浮之间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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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57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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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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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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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130号红浮至十二圩与新河口连线之间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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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7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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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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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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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凡家矶水道慈湖河口至154号浮之间的长江两岸以及新生洲、新济洲环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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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509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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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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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海事处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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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渔洲锚地下线与仪征交管雷达站下150米之间的长江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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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329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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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各船舶在遵守各项规定的同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南京长江水域部分航道狭窄、弯曲,水流条件复杂。有关船舶,尤其是小型船舶(队)航经这些水域时,应及早控制船位,防止船舶落弯、失控甚至发生事故。主动遵守主管机关颁布实施的有关能见度规定,当视距不足1500米时,应停止航行,选择安全水域抛锚,不得冒险航行。
事故多发水域包括:凡家矶水道(153#浮附近水域)、南京水道(大胜关铁路桥和南京三桥水域、梅子洲锚地附近水域)、草鞋峡捷水道(天河口水域)、龙潭水道(南京四桥、栖霞油轮锚地、乌鱼洲锚地和张子港附近水域)和仪征水道(仪征油轮锚地、联检锚地和泗源沟渡口水域)。此外,船厂及船舶修造点码头附近水域也是事故多发水域。
(二)南京长江水域即将进入枯水期,各船舶应严格遵守《内河条例》、《定线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航标标示的航路内行驶,防止船舶搁浅。
易搁浅水域包括:长江乌江水道新生洲尾和新济洲头之间的口门水域;乌江1号和2号白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凡家矶水道155号、156号和156-1号红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南京水道144号黑浮外侧,自144号黑浮起、向下游500米的水域;长江草鞋峡捷水道西方角附近的长江140号-141号黑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龙潭水道栖霞油轮锚地B专用浮和H专用浮连线外侧水域;长江仪征水道124号黑浮与仪征化纤厂专用浮连线向北岸一侧100米左右水域;长江龙潭水道金陵石化1号至8号码头前沿水域。
(三)各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和《关于划定长江江苏段禁止船舶掉头水域的通告》中的相关规定,谨慎驾驶,不得违章追越、掉头。
(四)各船舶应及时收听有关气象信息,掌握、分析最新气象水文信息,可能出现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时,应及早安全水域抛锚,并加强值班,以策安全。
(五)各船员应加强对《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的学习,按规定航路行驶;各船舶要严格遵守规定,准确识别航标,正确选择航路,尽可能远离分隔带或分隔线,并与航标保持适当安全距离,以防碰撞航标或发生其他事故。
(六)船舶锚(停)泊期间,应制定并落实好足以保证安全的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恶劣天气下应加强对系缆绳、锚链、锚机等设备的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
海轮锚泊时,要保持适当抛锚链长,注意锚链受力情况,单锚锚泊时,应备好另一锚,防止船舶走锚或发生断链事故。
(七)船舶航行之前应对船舶的车、锚、舵、缆、助航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航行中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高频值守,以安全航速航行,密切注意周围动态,做好避碰工作。
(八)靠码头船舶和施工作业船舶严禁超宽靠泊或作业,注意落实防寒防风安全措施,及时检查缆绳、锚链的牢固性,切实加强值班。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