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南京局辖区污染物接收单位2011年年度审验工作全部结束。此次污染物接收单位资质年审工作着重对船舶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员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和接收船舶防污染能力提出了要求;对污染物接收单位新增船舶,一律要求先办理光船租赁并配备自动识别系统(ais)和防污染设备之后,再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资质报备材料。
2012年,监管二处将加大对污染物接收作业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针对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污染物去向、船舶年度培训及演练计划实施情况和防污染能力开展现场检查,提高作业船舶和人员的防污染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