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事动态 政务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航行通告
宁海航[2012]03号

“中外运长江003”轮试航作业

相关船舶,相关船舶单位: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新建造的4272总吨集装箱船“中外运长江003”轮定于2012年1月10日试航,为保障该船和过往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航时间:2012年1月10日0800时至2012年1月17日1300时。
  二、试航船尺度:总长108.0米、型宽17.0米、型深8.00米。
  三、航行区域:长江仪征水道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紫金山船厂码头前沿水域至浙江花鸟山海域。
  四、航行计划:
  1.2012年1月10日0800时,在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紫金山船厂码头启航,1830时在南通锚地抛锚;
  2.2012年1月11日0500时起锚开航,1530时到达长江口出海试航;
  3.2012年1月16日0600时试航结束,0800时到达上海港,1700时在泰州抛锚;。
  4. 2012年1月17日0700时起锚开航,1300时返航至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紫金山船厂码头。
  五、相关要求:
  1.试航船在长江江苏段航行、停泊期间不得进行任何效能试验活动,仅在长江口以外的海域进行有关项目效能试验;
  2.试航船在航经渡运水域、桥区、狭水道、通航密集区、锚地、码头、施工作业区等重要通航水域和水上作业区时,要备车瞭头,保持安全航速,谨慎操作,预防险情事故的发生;
  3.试航船航行应在白天进行,遇能见度不良、大风、暴雨等异常、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航行,及时到安全水域锚泊或停泊;
  4.试航船应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确保船员适任和船舶适航;
  5.试航船在长江航行,必须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其他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向所经水域的交管中心或指挥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
  6.试航船航行和停泊期间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了望,谨慎操作,注意上下行船舶动态,随时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
  7.过往船舶应加强与试航船联系,注意识别,谨慎会让,以策安全。
  六、注意事项:试航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