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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督察处(具体地址: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3号)查阅。
一、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本机关督察处(办公地址: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3号)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
www.njmsa.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督察处;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25-58804160。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和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督察处;办公地址: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3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25-58804160;传真号码:025-58804160;电子邮箱:njmsaywc@sina.com;邮政编码:210011
·受理程序
(一)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网站(网址:www.njmsa.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三)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及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分别办理
1、对属于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由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
2、对不属于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五)分类答复
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
2、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同时告知申请人部分不公开的理由以及行政救济渠道。
3、属于不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行政救济渠道。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25-58820503,地址:南京市江边路3号,邮编:21001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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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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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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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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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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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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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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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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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组
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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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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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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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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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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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时 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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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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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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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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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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